1、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行公务。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
2、严禁私自驾驶公车和酒后驾车。
3、严禁接受监管与服务对象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接受可能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礼品和宴请。不准着药监制服到公共场参加非公务性活动。
4、严禁在审批、发证、检查等公务活动中谋取私利。
5、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和违规处理罚没物品。
6、严禁编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