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鼓励、支持、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进程,特制定以下举措:
1、放宽对服务业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法无禁止皆自主准入。凡不属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其他现代服务业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对前置审批的要求,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作为现代服务业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
2、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设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公司注册资本可实行分期到位,分期缴付的次数最多可分为三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放宽为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可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按相关规定缴足。
3、放宽对组建集团的限制。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形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4、放宽对科技类服务企业的限制。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等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达3万元即可成立科技服务类有限责任公司。鼓励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兴办科技服务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研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允许其作价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至35%。
5、简化连锁企业登记时前置审批证照的提交手续。除“药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外,其他证照均可由总部或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列明该门店名称的批复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即可,工商机关不再要求其按一店一证提交前置审批证照。配送中心以及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参股设立的门店,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经总部同意,也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总部的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字样;使用总部字号的配送中心、门店的名称也可以使用“连锁”字样。
6、简化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现代服务业个体经营的办照程序。积极鼓励发展以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日常维修等为主体的社区服务,构建覆盖全市的公益性、经营性、多元化的社区服务网络;进一步落实下岗再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对从事现代服务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只要手续齐全,工商分局可以直接核准、发照。
7、简化户外广告登记手续。对公交车辆、路牌、站牌等广告登记,实行“一证制”登记管理模式;积极扶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地方特色产业,促进金坛广告业做大做强。
8、简化现代服务企业登记工作流程。开辟“现代服务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对一些重大服务业项目涉及的前置专项审批较多这一客观事实,做到提前介入,超前论证,专人负责;对现代服务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免去现场勘验和实质审查,畅通服务业企业抵押融资的渠道;切实做好告知承诺,当场核准,按需发照;受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到“一口清”。
9、加大现代服务业企业信用建设的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通过宣传、培训加大信用企业培育发展力度,认真加快对现代服务业申报省级、国家级信用企业的推荐、申报力度;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A类企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对B类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C类企业、重点行业和食品经营行业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对D类企业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其依法退出市场。
10、加大对各类市场等现代物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构建具有金坛特色的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金坛优质农副产品、水产品快速流通;对有产业依托的专业市场以及各类新型、大型市场,实施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采取提前介入的形式帮助市场协调关系,提供政策咨询、上门办照等全程跟踪服务措施,引导其向大规模、外向型、高起点、专业化的目标发展。
11、加大创优现代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工作力度。实行现代服务业企业“预先警示制”,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的当事人,以先行告诫为主,重在教育;积极有效地实施商品质量监测,采取“监测一类商品,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方法,对监测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依法区别处理,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12、加大对现代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权力度。深入营造健康、和谐、互动的消费环境,12315申诉中心从掌握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信息中,定期汇总分析,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推荐优秀的常州企业,特别是向外地消费者介绍本地有特色、质量好的企业及其产品;鼓励现代服务企业创名牌、创品牌,强化服务品牌意识,培育打造金坛高传播面、强渗透力、具有现代服务业特色的服务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