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05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一、行动宗旨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为“三农”发展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打击农资违法违规交易,净化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广泛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帮助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提高农民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购买假劣农资商品,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二、组织领导
各工商分局和机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迅速组织广大工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好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05红盾扩农方案〉的通知》和省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及常州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依法整治农资市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的春耕秋播保驾护航。为确保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市局决定成立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袁友坤局长任组长,彭田夫、夏全海、王建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场合同科、办公室、公平交易科、监督管理科、注册登记科、法制科、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和各工商分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各部门的具体分工,按照省局苏工商市[2005] 3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工商分局和机关职能科室在收到方案后,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报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行动内容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集中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成效,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要通过咨询、板报、横幅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多种形式,动员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红盾护农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是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要依法检查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农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严惩一批违法农资经营者,曝光一批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彻底整治农资市场,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坚持“重心下移”,以农村集镇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各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案件查处网络中心作用的基础上,扩大功能,建立统一高效信息共享的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向全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
五是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深入农村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5年1月至4月10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开展种子和肥料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重点是市种子公司、农资公司、土肥站及生产企业,严禁伪劣种子、肥料流入市场,严防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二是举行“2005红盾护农行动”启动仪式,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向社会公布我市“2005红盾护农行动”正式开始。
三是开展督查行动。届时市局组织相关科室对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推动此项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第二阶段(2005年4月至7月20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要采取定向监测方法,适时对具体的农药商品实施监测并做好抽检工作,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等产品监管及清剿禁用、限用高毒农药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农药产品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管,规范农药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农药商标及广告行为,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在7月1日前要做好向社会公布种子、肥料、农药质量监测结果。加强杀鼠剂市场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清查收缴毒鼠强,依法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疏通杀鼠剂流通渠道。强化杀鼠剂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杀鼠剂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会同或配合农业、供销等部门,建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联系点。从规范经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通过连锁经营、代理专买、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实现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
三是健全完善四项监管制度。1、实行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资经营资格的检查,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业户坚决予以取缔;2、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3、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监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4、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案件,必须做到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三)第三阶段(2005年7月初至10月中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继续健全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管理。按照《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03]第131号)的要求,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公开违法行为记录,曝光典型违法农资企业。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是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及零配件维修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抓好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工作,扶优惩劣,消除农机具及零配件的质量安全隐患,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坚决打击非法拼装拖拉机、变型运输车的行为。对从事拖拉机、变型运输车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拉网式检查,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净化农机市场环境。
(四)第四阶段(2005年9月下旬),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工作。
认真做好2005年1—9月份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各单位于2005年9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行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周密安排,责任明确,使红盾护农行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行动有序、内容丰富,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印发统一的宣传资料和口号,悬挂横幅,组织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认真搞好经验总结。要认真总结“2005年红盾护农”的经验,探讨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农资市场科学的监管体系。
(四)提高护农工作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彻底捣毁假冒伪劣窝点,使红盾护农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〇〇五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