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切实加强价格总水平的走势分析,建立居民消费价格统计制度,定期发布价格动态、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和社会消费预期。要合理安排调价计划,完善配套措施,审慎把握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要加强对物价调节基金使用方向的调控。要根据《江苏省价格监测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构建反应灵敏、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价格监测网络,注重价格监测质量,着力发挥价格监测服务调控监管的基础作用。要完善价格应急预警机制,细化应急措施,防范区域性、时段性以及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异动。
二是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大实施峰谷分时、季节性电价力度,对限制性、淘汰性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要明确水资源、水利工程水费、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再生水等水系列价格改革目标,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强制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是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要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通知》精神,加强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的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及其物业收费(价格)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开展涉及服务业的资格认证、考试、培训收费的清理,优化服务业发展软环境。
四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价格工作要服务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积极参与农村保障制度建设,支持农村基础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要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民建房价费监管,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要大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同等待遇价费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政策。要深入推行“价格致富工程”,建立联系点制度,认真做好价格服务工作。要加强粮价监控,完善农产品、农资价格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切实把各项涉农价费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营造规范有序的价费环境。要深入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要进一步整顿药品价格秩序,要加强涉农价费整治,认真开展电力、电信、成品油价格以及涉车、延伸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规范工作。开展反价格欺诈专项行为,努力规范价格行为。要继续开展规范化检查所(分局)创建活动。健全社会监督网络,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挥“价格服务站”的作用。启动第四届“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抓好走访、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发挥“12358”作用,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提高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效果。
六是提升价格服务质量。要以新农本核算体系为核心,继续高标准地做好农本调查工作,提高成本调查资料的分析质量及参考价值。要加强农本调查网络建设,保证农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项调查的准确性、代表性。要坚持服务司法、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原则,巩固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职能,扩大价格鉴证、认证、评估业务,全力拓展新的鉴证业务。
七是夯实价格工作基础。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容,狠抓措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团结互助、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真抓实干精神,增强凝聚力、战斗力,自觉维护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要重视价格调研工作,为高标准做好价格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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