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根据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标
全面查清我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分析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土地资源保障。
二、调查时间与范围
调查的工作时间为2005年元月20日—3月1日,调查数据汇总上报市局时间为3月1日—3日。
调查的范围为全市城镇规划区面积范围,尤其要突出抓好1999年1月以来新批准征用土地使用情况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用地状况的调查。
三、调查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面积。
2、闲置土地的权属、数量、用途、闲置时间等情况。
3、空闲土地的权属、数量等情况。
4、批而未供土地的现状、数量、用途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镇、开发区国土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当前国土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请各镇所在元月20日前将具体负责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局利用科。局将对各镇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业务指导和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工作。
二OO五年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