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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市文明委《开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5-0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字〔2005〕25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5-04-28 公开日期 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贯彻市文明委《开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市文明委《开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文字〔2005〕2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2005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我局的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题,以培育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新创优创业能力的新一代金坛人为目标,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 活动内容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在主题活动中注重创特色、出精品、求实效。

  1.构建“阳光基地”,使基地成为育人的重要载体。

  一要加快华罗庚纪念馆迁建和博物馆的装修布馆工作,争取早日对外开放;二要积极推进华罗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对未成年人集体免票、个人半票开放;三是影剧总公司要积极组织开展百部爱国主义影片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活动;四是锡剧团要精心组织《少年华罗庚》、《飞吧,大雁》两部儿童剧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展演,使基地教育成为育人的重要载体。

  2.开展“阳光环境”活动,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好坏将对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产生直接影响。环境育人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和共同努力。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尤其是网吧的专项整治,切实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3.开展“阳光关爱”行动,配合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

  市图书馆、少儿馆要主动协调团市委、教育局开展“红领巾读书征文”活动和少儿书画赛;刻纸研究所和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把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丰富寒暑假业余文化生活作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义不容辞的职责。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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