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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索引号 014138844/2005-0001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字〔2005〕第5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05-07-04 公开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坛教字〔2005〕第59号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国家和省的普法规划,切实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就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青少年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2.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中小学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二、主要内容
    3.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4.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三、具体措施
    5.开设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每学期开设2节法制课,初中二年级每学期开设2节法制课,高中一年级每学期开设2节法制课。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法制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

   6.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要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7.培训法制课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市教育局将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8.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在中小学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必要的考核,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9.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10.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11.依托社区,结合创建“平安社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努力营造社区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12.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法院少年法庭、少管所、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阵地,不断创建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

   14.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微机房、电教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四、工作机制
    15、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运行、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16.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
    17.要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要把“四落实”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8.要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调查与理论研究。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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