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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014138844/2005-0001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普字〔2005〕第17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5-06-14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
坛教普字〔2005〕第17号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及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江兵、杨晓途

  成  员:缪腊荣、胡明生、毛立新、张永平

  二、军训时间和内容:

  军事训练是高级中学学生(包括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高级中学学生军训训练统一纳入社会实践中进行。我市高一学生(新生)军训统一安排在9月20日前完成。

  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时间为7天。集中军事训练内容:国防法规,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共同条令,轻武器射击,单兵战术,战伤救护,识图用图,军事知识讲座内容为:军事思想,军事科技,现代国防国际战略环境,高技术战争,采取讲座与网络教学等形式进行。具体军训内容按照市教育局和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编印的《常州市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手册》,课时安排见附件一。军训基地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动军训时间和内容。

  三、军训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高中课改的要求,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成绩记入学分(占2个学分),纳入学生学业管理。学生军训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教育局和人武部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的军训工作,学生军训成绩考核、评估工作。考核组由下列成员组成:胡明生、张永平、毛立新、曹志祥及各高级中学分管校长。

  各高级中学要建立健全学生军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军训纳入整体教学计划,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统一检查评估。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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