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金谷华城东区36#、37#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悉。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谷华城东区36#、37#楼住宅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421.8平方米,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878.80元。销售时,你公司可依照《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基准价格在8%幅度内作适当浮动。各户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按销售基准价格加(减)核定的住宅差价计算确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