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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授予2004年度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8828/2005-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检[2005]4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5-04-28 公开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授予2004年度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
 
关于授予2004年度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
坛价检[2005]45号
     价格诚信建设作为“诚信金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度,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坛价检[2004]57号)精神,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通过价格诚信单位验收小组的考评和社会公示后群众评议的结果,决定授予大统华购物中心、移动通讯公司、九九宾馆、樱花大酒店、 土地评估所、国土测绘所、金城医院、直溪医院 、中医院、苏源宾馆、自来水公司、天润商贸公司、电信局、联通公司14家单位为“2004年度价格诚信单位”。
      希望各获牌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同时希望其他单位向先进学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价格信用体系,树立诚信为本的宗旨,切实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打造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为“诚信金坛”建设、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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