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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站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5-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5]2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5-03-05 公开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站的通知
 
关于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站的通知
坛价综[2005]27号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价格管理,维护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检[2002]1761号和省物价局苏价检[2002]390号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依托镇、区有关部门设立“价格监督站”,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人员采取兼职的办法。
       镇、区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职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物价局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调查、反馈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搞好监督检查;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价格矛盾;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通知,望及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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