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城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庆国庆、迎十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53X/2005-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城管字[2005]第47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05-09-13 公开日期 2008-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庆国庆、迎十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庆国庆、迎十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坛城管字[2005]第47号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形象,以整洁、优美、和谐的市容环境,迎接国庆佳节和“十运”的胜利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庆国庆、迎十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朱德明

  副组长:刘瑞、殷金林、王巧珍

  成员:诸葛林、孔祥洪、张淳、吴平、卞云峰、许庆祥、王粉明、周建华、黄国庆、王正祥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任务:

  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时间、范围及任务安排如下:

  (一)整治时间:9月14日—10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以十大示范路段为中心,拓展到校园、农贸市场、重点企业、城市广场、车站等周边的市容环境,以及城市客运行业的行风和环境。

  1、重点地区:体育馆周围,城市五大出入口,虹桥、西门、东城等农贸市场周边,城区中小学校周边,长途车站周边,晨风、舜天集团周边,九九、樱花、富都等宾馆周围。

  2、重点行业:城市出租车和城市公交。

  3、重点道路:南二环、下坵路、华城中路、东门大街、沿河东路、虹桥路、县府路、东一环、北门大街、横街、丹阳门路(全段)、西门大街、晨风路、华阳中路、汇贤南路、南门大街、市场路、南一环、东二环、沿河西路、西一环、江南路、文化路延伸段、北环路、西城路等。

  4、整治任务:

  市容市貌:(1)超门窗店外加工制作、修理、展示经营商品;

  (2)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占道堆放;

  (3)遮阳蓬陈旧破损,违章、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

  如布幔、横幅、充气装置、小灯箱、小黑板等;

  (4)乱披挂、乱晾晒、乱停乱放;

  (5)施工现场围墙,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由市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挂帅领导:殷金林、诸葛林;组长:吴平;副组长:范才平、杨福顺、咸涌;成员:执法队员。

  环境卫生:(1)城市五大出入口和城郊结合部的散倒、乱倒垃圾,

  沿路漂浮物;

  (2)城区范围内的卫生死角、乱垦乱种;

  (3)城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如垃圾桶、果壳箱、公厕

  以及运输车辆的维修、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整洁度;

  (4)负责“十运”期间体育馆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

  垃圾桶的摆放和清运工作。

  由市环卫处具体负责,挂帅领导:王巧珍;组长:孔祥洪;副组长:张杰;成员:王连生、俞爱国,运输队和东城、西城、华城公司负责人。

  城市客运:(1)城市客运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2)车辆容貌、仪表仪容、优质服务,特别是礼貌用

  语和白色座套;

  (3)城市出租车的服务监督卡、标贴、标识、计价器、

  营运证等。

  由市客管处负责,挂帅领导:刘瑞;组长:张淳;副组长:咸涌、陶骁;成员:艾荣刚、周秉政、耿然、沈江华。

  户外广告:(1)违规设置或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包括:小灯

  箱、小黑板。

  (2)“十运”期间,各镇区、市区主要街道悬挂过街

  横幅、十运宣传道旗等,只进行行政审批,免收管理费。

  由局广告科负责,制定整治方案,与市容市貌整治同步进行。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

  (1)施工现场围墙维修出新、宣传标语;

  (2)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3)城市外环路沿路散倒、乱倒建筑垃圾。

  由特管站负责,制定整治方案,与市容市貌整治同步进行。

  三、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1、宣传发动,自行整改。9月14日—9月18日,一是利用宣传车在全城区就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整治活动的内容与要求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在市区主干道悬挂宣传市容条例及综合整治的横幅标语;三是各部门、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同时调查摸底,发放整改通知。

  2、调查取证,督促整改。9月19日—9月30日,对责令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督促其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10月6日—10月20日

  1、强制执行,依法取缔。10月6日—12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组织综合执法,强制执行。

  2、巩固成果,长效管理。10月12日以后(重点10月12日—10月20日),确保“十运”期间,城市市容市貌良好,环境卫生优美整洁。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把综合整治活动当作当前我局的首要工作来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各自任务,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增强工作责任心,全力以赴,确保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9月30日和10月10日,局领导小组将组织综合整治活动检查,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准备。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市容环境  整治  方案                         

  抄报:韦东生副书记  徐国庆副市长  赵钢超副市长      

  抄送:市“十运会”组委会   市创建办                  

  金坛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5913日印发

  共印2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