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生态示范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德明。副组长:刘瑞、王巧珍、殷金林、周建平、钱争艳。成员:邓爱乐、周建华、王粉明、黄国庆、陈葆龙、卞云峰、孔祥洪、张淳、王正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爱乐同志兼任,许庆祥同志任联络员。联系电话:2352832、2351697、218015、13861114205。
二OO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