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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办“政风热线”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0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05]4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5-05-09 公开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办“政风热线”的通知
 
关于开办“政风热线”的通知
坛政办发[2005]45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和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政府机关和部门的良好形象,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金坛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政风热线”由市政府办、监察局、广电局、优化办联合主办。市政府办和市优化办负责“政风热线”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监察局负责“政风热线”中群众咨询与投诉的转办及办理情况的督查。金坛人民广播电台设立“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组,负责群众咨询与投诉的登记和反馈。

   “政风热线”每档节目确定一个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室,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以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群众关心或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二、时间安排

   “政风热线”首播时间:2005年6月3日,以后每周五定期播出,播出时段:上午10:00—11:00。播出频率为调频89兆赫。节目参与热线:2330089、2332089。

   三、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风热线”是拓宽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联系沟通渠道的重要载体,对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广泛和深远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热线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单位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政风热线”,以开办“政风热线”为契机,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单位要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直播。直播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了解、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收集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播中,要认真答疑解惑,确保播出的质量和效果。

   3.认真受理,限时办结。群众的咨询与投诉办理情况将作为软环境工作考核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对“政风热线”中收集的群众咨询与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认真实行限时办结制,除在“热线”中当场解答的外,其它咨询与投诉件,应于收到《“政风热线”咨询与投诉登记表》(附件2)之日起,认真办理,确保在下一期“政风热线”节目中予以反馈,情况特殊的应向市优化办作出说明。市监察局和优化办将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督查。

   附件:1.《第一批“政风热线”参加单位及日程安排》

   2.《“政风热线”咨询与投诉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  工作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第一批“政风热线”参加单位及日程安排

  

  序  号

  单   位

  时   间

  1

  教育局

  6月3日

  2

  工商局

  6月10日

  3

  卫生局

  6月17日

  4

  建设局

  6月24日

  5

  质监局

  7月1日

  6

  农林局

  7月8日

  7

  环保局

  7月15日

  8

  供电公司

  7月22日

  9

  电信局

  7月29日

  10

  城管局

  8月5日

  注:以上第一批参加2005年“政风热线”的单位主要领导,请根据日程安排于当天上午9时30分到市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直播室,做好直播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2:

                        “政风热线” 咨询与投诉情况登记表

                                                                          编号:

   

  

  咨询投诉日期

 

  咨询投诉人姓名

 

  咨询投诉人单位

 

  联系电话(地址)

 

  咨询投诉内容:

  办理结果

 

  反馈情况

 

  承办部门

 

  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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