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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05/2008-0003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国税函[2005]29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5-05-08 公开日期 2008-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坛国税函[2005]29号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苏国税函[2005]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消费税 果啤 征税通知

   主送:各分局、稽查局    抄送: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0日印发

  校对:黄琳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5〕153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

  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转发  消费税  果啤  征税  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4月30日印发

   打字:郁  艳         校对:流转税处  崔一秋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5〕3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啤酒汉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汉斯果啤”有关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陕国税发〔2004〕2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向中国酿酒协会啤酒分会了解,果啤是一种口味介于啤酒和饮料之间的低度酒精饮料,主要成份为啤酒和果汁。尽管果啤在口味和成份上与普通啤酒有所区别,但无论是从产品名称,还是从产品含啤酒的本质上看,果啤均属于啤酒,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消费税   啤酒   征税   陕西  批复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5年4月22日封发

  校对:流转税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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