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翁生林、葛惠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局级);
陈国元、何国平、宋罗粉、贺美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丁美英、李美兰、钱跃生、张萍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徐庚富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薛明生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姜玲同志任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免去季东方同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撤并、更名单位,原任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