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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无照经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04-0001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工商[2004]38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4-09-27 公开日期 2008-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无照经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无照经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坛工商[2004]38号

  根据常州市局3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无照经营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金坛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到实处;以维护人民利益、巩固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通过清理整顿,逐步把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向持证持照、规范经营的轨道。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对辖区的各类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做到逐个过堂,采取疏导和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力争使全市的无照经营的状况有根本的好转。

  二、具体步骤

  本次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1、各分局抽调专门人员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向无照经营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

  2、认真分析辖区无照经营的情况和特点,进行梳理和分类,为集中取缔阶段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取缔阶段(10月16日-12月10日)

  各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执法行动,要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为重点。

  1、重点行业:危化品、化工、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燃气、旅游业、网络电话、食品加工零售、餐饮、旅馆、药品等行业。

  2、重点地区:城郊接合部、校园周围、外来人口集聚地、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周边等。

  (三)总结汇总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各分局应认真做好本次专项取缔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整个取缔活动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小结,并于12月22日前将小结以邮件发至监管科。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在查处取缔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各分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分局长及专管员是主要责任人。

  (二)疏导与处罚结合。

  各分局要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于无照经营户要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采取不同的办法,规范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对持有合法证件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应重在教育、引导和规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应坚决予以打击,严查重惩。

  (三)集中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

  各分局要结合辖区特点,将本次集中整治与网吧、液化气、婚介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及此前布置的节前特行专项整治有机的结合起来。

  (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要正确运用处罚条款,宽严适度;查封、扣押及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处罚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五)坚持长效管理。

  各分局应当以此次取缔无照经营的专项行动为良好开端,依据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采取联合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面上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击整治与常效监管相结合等方法,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做到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效果。

  另外,相关科室将抽调人员,不定期地到各辖区实地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与年终条线考核挂钩。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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