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意识,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政治保证,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只有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作为药监执法部门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不接受纪律的约束,也会导致违纪违法。因此,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既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的实际,分析本单位、本科室和本人在遵纪守法和党内监督工作的现状,查找薄弱环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措施,切实纠正违反纪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行为,使每个党员干部达到“四个提高”: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性有新的提高,对党纪条规重要性的认识有新的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新的提高,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的主动性有新的提高;实现“五个新”:即遵纪守法要有新的风貌,执法为民要有新形象,接受监督要有新姿态,作风建设要有新气象,干部素质要有新提高。
二、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内容和步骤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员干部和特殊岗位、高危人群为重点,紧紧围绕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精神,采取听辅导报告、学习讨论、对照检查、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要在增强纪律观念上下功夫,在自觉接受监督上见成效,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和药监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主题教育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上旬):规划准备,动员部署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实施意见,进行广泛动员,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学习条例、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4—5月):组织学习,深入讨论
要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学习十六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新三学,即:学习郑培民、孔繁森、高志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围绕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和监督保障,以及党纪处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和纪律处分的运用等,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讨论,并将两个《条例》列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研读。
第三阶段(6—8月):警示教育,对照检查
在认真学习理论、学习《条例》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干部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警示教育。确定6月为学习《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月,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参加常州药监局纪检组和市纪委组织的剖析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采取树立典型示范、案例剖析或通报、对照检查等多种形式,提升主题教育活动的效果。在对照检查阶段,要以正反典型为镜子,以两个《条例》为尺度,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标准,以自我对照、查找问题为主,利用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等形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制订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四阶段(9—10月):总结交流,巩固提高
在主题教育活动后期,党员干部就学习教育和执行纪律情况,联系实际写出个人小结,召开一次学习教育经验交流会。
三、注重教育效果,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开展的“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要在以往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层层签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为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将成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双庆
副组长:杨晓清、徐卫平
成员:陈春梅、马迎俊、王建华、王伟政。
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事项,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二OO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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