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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011/2004-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字〔2004〕38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4-06-24 公开日期 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坛文字〔2004〕38号

  根据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专项任务,经研究,就下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为出发点,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总目标,以文化事业建设为重点,以巩固“三城同创”成果为基础,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文明城市。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新三创”的基本标准和专项任务责任要求,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标是:

  1.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较大规模的活动8次以上。

  2.开展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先进镇创建活动,全市分别有75%以上的镇达到省群众文化先进单位。

  3.市图书馆达二级以上图书馆,全市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大于120册。

  4.文化馆达一级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建立社区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90%以上社区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5.有专业或业余艺术团队,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大中型、有影响的特色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6.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管理有序,制止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

  7.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8.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条例,规范报刊出版管理,无非法出版物市场及地下印制企业。

  9.抓好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全国性表彰2次以上,或者省级表彰5次以上。

  10.城市建有剧院、影院、新华书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这些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BP机的声音。

  11.在创卫分工路段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合格率达100%。

  12.机关和窗口服务人员使用文明社貌用语,普通话普及率95%;服务人员佩证上岗率100%,服务证有照片、有工号、有服务等级标准。

  13.所有工作都要建立内容详细全面、条目清楚的台账资料。

  14.完成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同时将配合金城镇,开发区和建设部门抓好社区建设,每个社区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每个社区都有综合性的室外宣传栏;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的现象。二是协调各镇(区)建好万册图书馆和抓好各镇(区)文化站、影剧院建设。要求是:基层文化站达二级以上文化站标准,75%的文化站开展活动项目达10项以上,农村镇要有影剧院。

  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局上下一定要形成文化就是生产力,抓文明城市创建必须紧抓文化建设这个重点不放,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抓,抓出成效来。二是要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局和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新三创”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新三创”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留清、陈金娣、徐正祥、王罗庚、尹文明、陈文华、李国平、张勤、郭锁根、杨金芳等同志组成,李留清同志任组长,陈金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罗庚同志任主任,姚汝明同志为联络员。

  2.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专项创建任务,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目标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促进展。(详见任务分解表)

  3.措施到位,加强督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文化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任务目标,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对照标准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和具体措施。并通过目标管理,统一创建工作的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实施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通报,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了推动创建工作有效进展,局创建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把创建考核结果与创优评先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完成专项任务进度较快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不力或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实行处罚。只有通过有效的督查和严格的考核机制,从而激发创建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以此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如期实现。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责任领导

  1

  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较大规模的活动8次以上。

  文化馆

  尹文明

  黄国强

  2

  开展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先进镇创建活动,全市分别有75%以上的镇达到省群众文化先进单位。

  文艺科

  王罗庚

  黄国强

  3

  市图书馆达二级以上图书馆,全市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大于120册。

  图书馆

  陈文华

  陈金娣

  4

  文化馆达一级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建立社区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90%以上社区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文化馆

  尹文明

  黄国强

  5

  有专业或业余艺术团队,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大中型、有影响的特色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锡剧团

  文化馆

  杨金芳

  尹文明

  陆  林

  黄国强

  6

  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管理有序,制止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

  市场办

  稽查队

  曹荣生

  葛佩圣

  陆  林

  7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文管办

  李国平

  陆  林

  8

  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条例,规范报刊出版管理,无非法出版物市场及地下印制企业。

  新闻科

  曹云峰

  陆  林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责任领导

  9

  抓好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全国性表彰2次以上,或者省级表彰5次以上。

  文化馆

  锡剧团

  剧目创作组

  尹文明

  杨金芳

  谢乃强

  陆  林

  黄国强

  10

  城市建有剧院、影院、新华书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这些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BP机的声音。

  文艺科

  稽查队

  相关部门

  王罗庚

  葛佩圣

  负责人

  黄国强

  陆  林

  11

  在创卫分工路段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合格率达100%。

  办公室

  严  俊

  陈金娣

  12

  机关和窗口服务人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普通话普及率95%;服务人员佩证上岗率100%,服务证有照片、有工号、有服务等级标准。

  窗口单位

  办公室

  市场办

  负责人

  徐正祥

  曹荣生

  陆  林

  黄国强

  陈金娣

  13

  所有工作都要建立内容详细全面、条目清楚的台账资料。

  办公室

  市场办

  严  俊

  姚汝明

  陆  林

  陈金娣

  14

  完成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办公室

  徐正祥

  陈金娣

  15

  积极配合金城镇,开发区和建设部门抓好社区建设,每个社区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每个社区都有综合性的室外宣传栏;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的现象。

  文艺科

  文化馆

  王罗庚

  尹文明

  黄国强

  16

  协调各镇(区)建好万册图书馆

  图书馆

  陈文华

  陈金娣

  17

  协调抓好各镇(区)文化站、影剧院建设。要求是:基层文化站达二级以上文化站标准,75%的文化站开展活动项目达10项以上,农村镇要有影剧院。

  文艺科

  文化馆

  影剧总公司

  王罗庚

  尹文明

  郭锁根

  黄国强

  陆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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