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建设沪宁沿线地区音像管理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精神,巩固去年以来开展“示范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规范我市音像市场的管理,繁荣我市的音像市场,决定召开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二○○四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整;
二、 会议地址:市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负责人(经理)一人;
四、 会议内容:总结去年以来“示范区”工作情况,部署今年
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
五、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