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认真组织实施我市全民健身月活动,丰富第九届茅山登山节内容,不断扩大茅山旅游风景区的知名度,加快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经市旅游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磋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04年4月16日上午九时举行“2004年金坛市‘苏源杯’茅山登山锦标赛”。希各镇(开发区)和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2004年金坛市“苏源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金坛市旅游局 金坛市体育局 金坛市广播电视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4年金坛市“苏源杯”茅山登山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旅游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
三、比赛时间:2004年4月16日上午九时
四、参赛单位:全市各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特邀江苏省体育局机关代表队
五、参加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5名(其中女运动员1名)。
六、比赛办法:
1.各镇(开发区)必须组队参赛。
2.团体名次的决定按各代表队最后一名运动员到达顶宫(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
3.比赛地点和路线:茅山风景名胜区南山门——金牛岭——顶宫(全程约4.2公里)。
七、报名时间:各代表队于2004年4月6日前将报名单送交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和个人名次均取前十名。
2.获得团体前十名的代表队分别发给奖杯、奖牌和奖金;获得个人前十名的运动员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九、领队、教练会议:于2004年4月8日下午2:00在市委农工办会议室召开,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参加。
十、其它事项在领队、教练会议上明确。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4年金坛市“苏源杯”茅山登山锦标赛
报 名 表
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___________
注:① 此表于2004年4月6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② 运动员号码暂空,待领队、教练会议上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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