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根据省和常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精神,现就2004年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填表登记工作
1.凡本市2004年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填表登记学校为现就读小学,登记时学生必须交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以镇(区)中心小学为单位,填写《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凡目前在农村就读的金坛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已在金坛市区购置了商品房的),小学毕业后要求到市区就读初中者,由各小学登记,于6月19日、20日市教育局组织学校报名时,携带该生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到教育局教育科进行验审。这批学生仍在原毕业小学参加考试,初中招生时由市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在市区中学就读。
3.公办民助学校(指华罗庚实验学校、文萃中学和东苑中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凡自愿选择这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华罗庚实验学校、东苑中学、文萃中学三校招生简章,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选择1—2所学校。选择公办民助学校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填写《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意向表》由各小学负责发放和收回。各小学必须及时将学生家长的意向正确无误地填入《登记表》,并将学生家长的《意向表》全部集中上交教育局教育科,作为公办民助学校自主招生的依据。
4.各小学要指派专人负责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盖,根据报名工作的时间安排,到教育科办理学籍审核和表册验印手续。为加强学籍管理,今年《登记表》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全部上交至教育局教育科。各小学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地址必须逐个审核,认真细致地做好核实工作。
5.小学毕业会考的报名时间为6月19日至20日两天。报名地点在教育科。报名时须携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学籍卡”等(为了能准时分组召开考务会、请参加报名工作的同志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9日上午8:00 水北片、社头片
下午2:30 直溪片、环城片(河头小学)
6月20日上午8:00 朱林片、华城小学
下午2:30 市区小学
二、关于小学毕业考试
今年全市小学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进行毕业考试。
1.统一使用教研室提供的试卷,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组织考试、阅卷、评分。
2.小学毕业考试定于6月26日(星期六)举行。
上午:数学 8:30——10:00 英语 10:30——11:30
下午:语文 2:00——3:40
3.今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以调整后的教学要求和今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实际使用的教材为依据,以绝大多数学生实际为基点,使考试既能如实反映应届毕业班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的情况,又能对小学课程改革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语文以第十二册为主,数学和英语均以当学年教学的内容(包括总复习)为主。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各科总分均为100分。语文毕业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考试(分值比例为9:1);英语毕业考试包括笔试、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分值比为6:2:2),提前进行的口语测试,按教研室部署执行。考试当天因病或因重大事故缺考者、考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由各小学于七月一日前组织补考。
其他考查学科由各小学根据教育局教研室的要求组织考查,评定成绩。
对学生的操行评语的评定要客观、准确、扼要,如实反映学生的品行;要以肯定、表扬、鼓励为主。针对学生存在的缺点,诚恳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希望。
4.要合理而严格地掌握小学毕业的标准。凡经考核,学生操行合乎要求,语文、数学、英语毕业考试成绩及格,体育及格者,允许毕业,由小学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全市统一的小学毕业证书。根据省和常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小学毕业证书上要粘贴毕业生2寸免冠照片。各校要提前作好安排,以备及时验印。验印日期为7月2日至3日(2日丹金漕河以东学校,3日丹金漕河以西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毕业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或体育不及格者(病、残免修体育的除外,但应在《登记表》上注明)不予毕业,由小学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全市统一的小学修业证书。
三、关于初中招生工作
1.初中招生工作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是:凡经考核,应届小学毕业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除年满16周岁(198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外,均应升入初中。各中学应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市区初中入学率达100%,农村初中入学率达99%以上”的规定,及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依法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为确保初中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初中必须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提前招生。
2.全市公办初中招生仍然实行免试直升,相对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农村初中的招生范围,参照以往划定的范围不变。各中学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2003——2004学年度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执行。市区公办初中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小学毕业生的实际住址调查情况为依据,按各初中招生规模范围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区招生。各初中必须遵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及时向符合入学标准的学生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凡不按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方案招生的学校,一律不予审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公办民助学校招生,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方案自主招生。被市教育局认可的特长生可优先录取。
4.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劳动厅《关于印发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流动儿童少年已在我市各小学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借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该类学生的《登记表》和文凭由借读小学于7月5日前交其监护人,学生可凭此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初中入学手续。
流动人口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确需继续在我市借读初中,各中学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这部分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我市顺利接受中等义务教育。流动人口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借读我市农村初中,各初中应将其视作本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对待;这部分学生借读我市市区初中的,应凭有关住址证件,到市教育局教育科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市教育局视其学额情况统筹安排,收费标准享受本施教区内的学生同等待遇。
5.各中学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任何学校均不得对依法相对就近入学的应届毕业班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书面摸底测试。严禁任何初中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提高班”等;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进校费”、“分班费”、“择校费”等。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班工作和初中招生工作
1.小学毕业班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要求和教材进行教学。要保证考查学科教学、学生集体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时间。考查学科的教学工作到六月十八日结束,不得提前。
学校领导要经常了解各学科教学情况,防止不从学生实际出发,任意提高要求或盲目赶进度,要把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到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注重基础、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投入学习活动,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充分发展。
各小学要严格控制毕业班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课外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和活动,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各小学要严肃认真做好小学毕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毕业考试的考务和阅卷评分的组织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任课教师以及在本校六年级学生中有子女或亲属的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
各小学在毕业考试后,不得以考分作为衡量教师教学优劣的唯一依据。要组织教师认真分析教学得失,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从而把教学改革推向深入。
3.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积极慎重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担任命题、审题、制卷、监考、阅卷评分和初中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收费工作应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执行。
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社会监督,将接受和及时查处群众的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24278、2825373。
附件一:金坛市2004年小学业毕业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2004年金坛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金坛市××小学2004年小学毕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金坛市小学毕业生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表
附件五:金坛市公办民助初中优先招收特长生的说明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5月24日 召开市区小学教导主任会议,布置小学
毕业生户籍及实际住址情况登记工作
6月16日 小学毕业考试考务工作会议
发放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发放小学毕业会考情况汇总表
发放小学毕业会考准考证
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19日—20日 小学毕业会考报名
上交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及验印
统计各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安排考务
6月21日—25日 组织命题(语、数、英)
6月25日 各考点编制考场,安排监考,召开监考培训会
召开市局督导工作人员会议,各考点召开考前培训会
6月26日 小学毕业会考
6月27日—28日 以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小学为单位
组织阅卷誊分
6月29日—30日 毕业证书验印,上交《汇总表》
各小学派人来教育科将毕业考试成绩填入《登记表》
7月2日-7月3日 小学毕业证书验印
附件二:
2004年金坛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学校(盖章) 学籍编号 准考证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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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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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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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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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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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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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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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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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镇 村 组
市 区 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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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隶属地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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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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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镇 村 组
市 区 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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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居委会
或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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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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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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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行
等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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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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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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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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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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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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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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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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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是
育否
锻达
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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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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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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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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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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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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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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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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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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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护
母人
或情
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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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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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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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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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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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任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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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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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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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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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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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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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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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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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考 试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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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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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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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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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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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市局组织印制下发)
附件三:
金坛市××小学2003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2003.6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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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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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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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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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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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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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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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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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民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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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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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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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住址路名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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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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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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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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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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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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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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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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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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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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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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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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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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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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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金坛市小学毕业生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表
(仅供有选择学校意向的家长自愿填写)
学校 准考证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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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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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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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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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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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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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小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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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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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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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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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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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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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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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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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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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或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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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六年级何时参加何竞赛及成绩(限市教育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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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六年级何时获校级以上表彰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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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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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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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小学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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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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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意向
(每档限填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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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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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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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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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填报第一档升学意向者,被相关学校录取,第二档意向即视作无效。
2、公办民助学校:华罗庚实验学校、文萃中学、东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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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各小学负责翻印)
附件五:
金坛市公办民助初中优先招收特长生的说明
为彰显个性,奖掖先进,弘扬特色,建设特色学校,培养特长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秋学期起,金坛市公办民助学校华罗庚实验学校、文萃中学、东苑中学将继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并优先招收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学有专长的200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凡在小学就读阶段,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五、六年级期间学生获得下列荣誉,符合下列条件,达到下述标准,只要其本人和家长具有进入公办民助的意向,即可直接到华罗庚实验学校、文萃中学、东苑中学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1.“华罗庚金杯数学邀请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减免三年培养费);
2.在江苏省“小学数学报”竞赛获省一等奖的(减免三年一半培养费);
3.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1) 在金坛市级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单项第一名的;
(2) 在金坛市级以上中小学艺术节上获现场命题(书画类)或表演(艺术类)个人单项一等奖的;
(3) 在声乐、器乐、书法、绘画类考级中获8级以上级别的。
4.在金坛市级以上中小学科技类(创造发明、科学论文、信息技术及运用、计算机操作、“金钥匙”、“未来科学家”)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5.在金坛市级各类比赛(演讲、阅读、作文等)获个人一等奖的。
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一、报名、核发准考证工作
1.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填报《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填报对象为2004届小学毕业生。
2.各校请于6月19日、20日携带《金坛市2004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有关费用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教育局将对所有小学毕业生发给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3.准考证号码采用7位数字。从左到右,前两位数字均为04,表示毕业时间;第三、四位数字表示各乡镇学校学籍编码;第五、六、七位数字表示考生号码。各学校编号时,应将有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的学生从001起编,未选择的考生紧随其后,中间不留空号。所有选择公办民助学校的学生均应在《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准考证号码应与《登记表》和《汇总表》上编号保持一致。
二、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1.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牵头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教育的镇长和中小学校长为正副组长,以各中心小学为单位组织考点,各中心小学校长任考点主任,各考点下设考务组和后勤组,配备领卷员(兼保密员)两名,工作人员以及监考若干名。
考试前一天,各考点要利用一定的时间,召开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会议,学习《考试规则》(附件一),明确分工和职责,熟悉和掌握各种制度和纪律。
2.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有选择公办民助学校意向学生数”的具体情况设置考点。选择公办民助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以镇为单位设置考点,其余学生以中心小学为单位设置考点。选择公办民助学校的学生要和其它学生分开设置考场。各考点的前几个考场均应安排给选择公办民助学校学生。每个试场安排30名考生。
3.试场布置。试场的设置应注意采光和通风。试场门口左侧应粘贴试场编号,试场编号用8K白纸毛笔书写,如实验小学第一试场。
试场内的一切张贴须用白纸覆盖。讲台上准备蓝、黑墨水各一瓶。
试场布置完毕,考点正、副组长要逐个检查。
4.环境布置。各考点须在醒目处悬挂“二○○四年金坛市小学毕业考试××考点”横幅一条,并设置校园平面分布示意图和考试科目时间表。
5.后勤工作。每考点配备专职保健医生一名,每4个考场配备一个饮水处,两名工作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远道学生的午饭和午休。
三.试卷的领送和保管
1.考试当天(6月26日)早晨6:30,各考点指派两名保密员持介绍信在市教育局委派的督考陪同下到教育局教研室领取试卷,保密员要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做到人不离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将于6月26日下午阅卷组长会上下发。
2.试卷存放要安全,由两名保密员负责看管,并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
3.考试结束当天,各考点必须将密封好的考生试卷于当天下午送达各镇(校)保密室。选择公办民助学校考场的试卷一律由教育局委派的督考于考试结束当天送达教育局教研室,以便做好保密、阅卷工作。
四、考务工作安排
1.各考点依据试场场数安排监考老师。每个试场设两名监考。选择公办民助学校学生的所有考场的监考教师均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考场监考教师由各考点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见附件二)。
2.每科考前10分钟,考点打预备铃,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试场。上午第一场考试前主考须宣读《考试规则》(见附件一),然后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考生拿到试卷后,须在指定地方填写乡镇、学校、姓名以及准考证号码。等考试铃响后,考生才能答题。
3.除考场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试场。
4.各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要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终止,应先组织考生离场,然后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如有“缺考”,要在试卷姓名处填上“缺考”字样。“缺考”者的试卷也要根据编号进行装订。
5.考点作息信号要有专人负责,确保信号准确无误。
五、评卷
1.评卷工作,由镇所在地中心小学牵头,成立评卷领导小组,中心小学校长任评卷领导小组组长,镇中心小学语数教研组长任学科小组正副组长。评卷老师由评卷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小学语、数教师组成。
2.评卷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评卷教师学习《评分标准》,做到统一标准,正确把握,客观评卷。在评分过程中,评卷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复查,随时纠正错漏和宽严等现象,确保评卷工作的质量。
3.各评卷点的评卷工作要在6月28日前结束,所有试卷要交乡镇中心小学档案室保存,以便及时做好复查登分工作。
六、复查、登分
1.各考点要组织力量对评卷工作进行复查。复查后,按学科组织登分,并及时将考试等级记入毕业生的《登记表》和《汇总表》。
2.登分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在考试成绩公布以前将考生成绩向外透露。
3.各考点将考试情况《汇总表》于7月1日前送至市教育局教育科,将考试情况分析反馈至教育局教研室。
附件一:试场规则
附件二:监考守则
二○○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
考 试 规 则
一、考生进入试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没有任何文化资料的垫板等,但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等。
二、考生进入试场拿到试卷后,可先在试卷规定处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等,考试铃响后才能答题。
三、考生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与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并要答在试卷上,否则无效。试卷密封线内不能答题。
六、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别处作任何无关答题的标记。
考生在试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答卷,不得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在试场内必须安静。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等处理。
九、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该提醒考生注意。终止时间一到即清场,按试卷编号顺序,依次整理试卷(缺考生的试卷,监考人员要代填上准考证号,并在姓名处注明“缺考”二字;尾试场空号开始,应在姓名处注明“以下空白”字样),仔细清点份数(包括空白试卷应30份),关好门窗,然后将试卷带到考务处装订,密封。(装订前先核对考号顺序,无误后按规定装订、密封),认真填写试卷袋封面,并立即送交考点组长验收。
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场监考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试场。
十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守则,维护试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监考人员监守自盗,要从严处理。
附件二:
监 考 守 则
一、监考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试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关心考生。
二、监考人员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向考点领取该科试卷,考前10分钟(上午第一场考试前15分钟)预备铃响后组织考生进入试场,对号入座。上午第一场考试前宣读《考试规则》,然后当众拆启试卷封签,分发试卷。分发试卷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有分发错误或漏印试题等问题,如发现,应立即向考点组长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每科考试考生答题前,监考人员要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发现问题及时向考点组长报告处理。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的,应如实填写试场情况记录表。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试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七、监考人员在试场内要严肃认真,不准吸烟,阅读书报,不准谈笑,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试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