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二00四年物价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4138828/2004-000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4]12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4-12-28 公开日期 200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二00四年物价工作总结
 
二00四年物价工作总结
坛价综[2004]121号
 
     今年以来,全市物价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为政府决策、为“三农”、为企业和为群众服务,不断创新物价工作,在强化价格管理、大力清费治乱、注重价格监测、履行服务职能、狠抓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而扎实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履行价格职能,规范价格行为
      1、加强价格管理。一是根据“十五”期间水价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城区自来水成本调查测算,通过听证程序,调整了城区自来水价格。按照补偿合理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农村自来水入户材料费收取标准(400元/户)。二是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落实化肥生产企业的用电优惠政策,核定了地产复混肥(系列品种)中准出厂价格,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管理,保供稳价,满足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三是分别贯彻了省定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和春季鲜茧收购价格,下达了2004年秋播麦种销售指导价格。四是在城镇、社区推进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方案,2次调整了加怡热电公司蒸气出厂价格,完成了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测算、调峰电厂营运情况和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对企业影响等调研工作。五是改进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中管、省管降低24种597个规格抗感染药品价格,下调了常州市管黄连素等16种政府定价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公布了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增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完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控制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总水平。六是3次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了华龙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2、加强收费管理。一是巩固和完善医疗收费结算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统一了专家门诊挂号收费标准,对少数单位只收费不培训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审定了部分医院床位收费、医疗仪器检查费和治疗费标准。二是强化教育收费管理,分别下发了中小学代办费预收标准,统一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和公办民助学校收费标准,制定了民办金沙中学2004年高一新生收费标准。三是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管理,提出了“三明确一规范”的要求,共审核涉企培训收费28期,核减13.23万元。四是核定了市二院老干部病房、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进出口外汇核销中介服务、临床检验质量评价、圩门通洋停车场、肝病治疗仪、基础通信管道建设、NIT培训和考试等收费标准。
      3、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一是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住宅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理顺成本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加强销售环节监管,特别是对开发企业价外收费、公共公用设施外置行为,按“一价清”的有关规定严格认定。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金坛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行为。三是适当调整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自2004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928元/M2调整为1060元/M2。四是加强普通商品房价格的审核。共审核普通商品房价格29.01万平方米。
     (二)突出清费治乱,优化发展环境
      1、抓好企业和群众负担控减工作。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所有涉企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的规定,配合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对23项38个收费标准进行了《收费许可证》变更。二是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本着“取消一批,降低一批,免收一批”的原则,共审核取消20项,免收14项,暂缓征收3项,降低6项,全年可减负380万元,并据此编印了《金坛市主要涉企收费手册》,免费发放给所有企业,共汇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31个部门,36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3个单位,36项。三是及时贯彻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建房、农民个体经营等收费的一系列政策,共取消面向农民的收费9项,降低标准的6项,免收的4项。四是对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并实行正公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7项。五是落实各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定期上报制度。共优惠登记费、证照费、管理费5113次,优惠总金额29.42万元。六是向各镇(区)发出《贯彻中央1号文件,规范涉农收费提醒函》,并及时组织了“规范涉农收费责任状”内容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
      2、抓好收费公示制的推进工作。一是巩固和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工作,清理和调整了我市涉农收费公示项目,公布《金坛市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由去年的12个部门24项收费项目增加到18个部门65项收费,对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栏内容进行每季度更换。同时,投资16万元,统一制作了15个镇政府、1个开发区收费公示栏,进一步提高公示质量和公示效果。二是对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内容进行了完善。在项目、内容上,确保“三个相一致”,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省公布的收费目录相一致;收费标准与《收费许可证》相一致;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与省文件相一致,共审核取消或降低15项收费。所有收费单位实行“五有三上墙”制度,即有收费许可证、有收费员证、有收费依据、有收费项目及标准、有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做到收费许可证、规章制度、收费项目标准三上墙。三是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小区”活动。在各住宅小区、车站、农贸市场共设置40个价格政策宣传栏,将涉及群众生活的有关价格(收费)政策公布于众,把价格政策宣传到小区、宣传到居民,进一步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
      3、抓好一年一度的收费年检工作。年检中坚持做到“三个紧扣”、“三个突出”和“三个结合”,即:紧扣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经济发展、紧扣维护群众利益;突出主要收费部门、突出重要收费项目、突出中介服务收费;坚持年检与完善收费管理、与监督查处违规收费、与落实鼓励社会再就业和减负政策相结合,从而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强行收费强行服务的现象。共年检42个部门、436个收费单位,计注销收费许可证18份,变更收费许可证71份。
     (三)加强价格监测,提供决策依据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经市编委批准,增设了“价格监测科”,召开了全市价格监测工作会议,制定了《金坛市价格监测制度》,设立机构,健全网络,配备人员,建立江苏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直报点和常州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直报点,对六项26大类124个品种价格(收费)进行常年监测。同时,建立起我市工业生产资料、能源、药品、房地产、工业消费品、服务价格和建材价格监测数据库,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决策、服务于社会。
      二是继续抓好自编价格指数工作,在完善基础性工作、提高数据准确率上下功夫,坚持每月情况分析和通报。
      三是切实抓好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工作,下达了2004年我市农本调查工作计划,先后完成了2004年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和农资购买3个专题调查报告和粳稻成本与价格预测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落实国家新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组织3品6点及主管部门农本调查辅导员业务培训,确保了新指标体系的顺利实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四是做好禽流感防治相关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禽流感防治相关商品价格的稳定。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价费环境
      1、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医疗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涉房收费和明码标价等专项监督检查,并配合常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对电力价格的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93件,实现经济制裁84.28万元,其中:上交财政80.56万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多收价款3.72万元。
      2、不断改进价格监督形式。在检查中注重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平时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日期间,与工商、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大规模的节日市场检查,打击各种趁节日旺销之际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实施专项检查与应对市场异动相结合。面对禽流感疫情,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我市各大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房等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粮食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热点商品价格执行情况的定期巡查,引导和规范经营行为;面对农资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开展农资价格执行情况的督查,努力稳定农资价格。三是提高检查水平与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作用,做好“110”联动服务工作,继续执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提高举报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45件,办结44件,办结率97.78%,回复44件,回复率100%,实现经济制裁19.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3.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积极营造价格诚信氛围。深入开展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采取新闻报道、悬挂横幅标语、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并进一步修订了创建规划和考评办法,开展价格诚信申报单位走访活动,确保创建的质量。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月”活动,及时向商业零售、餐饮娱乐业发出“反价格欺诈提醒函”。结合“3.15诚信维权日”、“110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宣传、服务、规范三方面的价格维权活动,市电视台进行了全程报道。按照软环境建设和建设“诚信金坛”的要求,在城区对明码标价继续实行“等级”登记管理制度,在22家规模餐饮企业开展明码实价试点工作,在薛埠镇、白塔镇开展明码标价集中整治并在薛埠镇召开了现场会,在各镇推行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点”工程,要求5家示范点标价率在95%以上,规范率在85%以上,集镇所在地所有商店标价率达到80%以上,从而营造一种规范标价、诚信经营的氛围,使明码标价普及率和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五)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1、深化政务公开。修订并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和价格宣传工作,编发《金坛物价》66期,报送政务信息近百篇,被各类政务信息刊物、媒体录用稿件53篇;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24期、《金坛价格信息》24期、《金坛价格诚信简报》10期,对宣传价格工作、提高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2、巩固和开拓价格认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巩固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的基础上,拓展了行政执法领域物品价格鉴证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协同政府有关部门、保险公司介入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开展车辆交通事故损失认定工作。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已有5人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高级旧机动车鉴证员证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1503件,其中:刑事案件339件、民事案件53件、行政案件55件、车损评估1020件、商品房成本认证36件,鉴证总价值达3亿多元。
      (六)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下达局机关、镇(区)物价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结合上年度考核目标,对2003年各镇(区)物价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比,对8个先进镇和5名先进物价助理员进行了表彰。
      2、加强学习培训。围绕全力推进“两个率先”、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三个主题,进行了干部春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组织《行政许可法》和《两个条例》专题讲座和学习,并坚持“每人讲一法”制度,先后讲授了《价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劳动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并组织了“四五”普法和《两个条例》知识测验,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学习日的学习,学习浙江经验、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观看报告会、传达上级精神、组织讨论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发展观意识,提高执政能力。
      3、狠抓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我先行,价格服务上水平”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开展“三新三争创”活动、创建“好班子”活动。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观念,全面优化价费环境,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党建“51.53”工程,对照标准,查找差距,扎实优化作风。
      4、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主题,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了《二00四年创建文明单位(行业)规划》,在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强化联系、畅通渠道,强化考核、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力争价格工作实现“五个突破”:一是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二是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上有新突破;三是在调查研究,改进作风上有新突破;四是在展示形象,严格依法行政上有新突破;五是在以人为本,提升队伍素质上有新突破,努力达到文明管理规范化、文明服务优质化、文明执法形象化的创建工作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