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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外供蒸气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4-0003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4]10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4-09-02 公开日期 200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外供蒸气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外供蒸气价格的通知
坛价管[2004]104号
    你公司《关于再次请示调整供热气价的报告》(坛加怡04002号)悉。进入二季度以来,煤炭市场价格比一季度每吨平均上涨100元左右,造成热电企业上网电力和蒸气生产较大亏损。上半年,省物价局对上网电价作了二次调整。根据蒸气与煤炭价格连动原则同时考虑用气单位承受能力(即每5.5吨蒸气消耗1吨煤炭;煤炭上涨额的75%由用气方承担,25%由热电企业消化)经研究决定对公司蒸气销售价格作适当调整:即外供蒸气价格每吨上调13.60元,由现行的每吨含税价120元调整为133.60元。
     你公司应如实通报煤炭市场价格,配合搞好成本与价格监测。我局将按照煤炭和蒸气价格连动原则,视煤炭市场价格涨落情况适时调整或降低外供蒸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
     调整后的蒸气价格从9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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