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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4-0001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房[2004]5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4-04-26 公开日期 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坛价房[2004]53号
     你公司《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鉴于2003年下半年以来,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的提高,导致建筑成本增加。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营使国有资产保值,并充分考虑购房者的承受能力,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苏价服[2002]450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测算,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928元调整到1060元。请公司做好新老价格的平稳过渡,并实行明码标价。
      调整后的价格自2004年5月1日(含2004年开工项目)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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