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坛人发[2004]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局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局机关公务员、局属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培训对象名单报到宣传法规科。
二、培训内容: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行政许可设定的原则、事项范围、权限;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重点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
三、培训安排: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各科室、各单位组织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培训学习课时不少于16学时。
1、5月份,所有公务员及下属执法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2、6月份,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3、各科室、各单位每周至少安排4个学时集中学习或分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集中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公务员考试由全省统一大纲、统一命题、政府人事部门统一验印;执法人员的考试由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不参加此次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者,2004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灵活方法,制定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具体措施,确保培训和学习效果。
二00四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