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现将《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样式》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1、法律文书目录
2、法律文书样式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法律文书目录
1、案件受理登记表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
4、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二联)
5、核查情况登记表
6、停工(核查)通知书(二联)
7、复工通知书(二联)
8、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二联)
9、行政处罚(理)案件催告通知书(二联)
10、抽样取证清单(二联)、
11、案件立案审批表
12、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二联)
1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二联)
1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二联)
15、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二联)
16、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17、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8、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19、当场处罚决定书(二联)
20、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联)
21、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表
22、重大案件通案会审表
23、案件处理审批表
24、案件结案审批表
25、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联)
26、案件移送单
27、照片粘贴单
28、送达回证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受理登记表
坛城执受案字( )第 号
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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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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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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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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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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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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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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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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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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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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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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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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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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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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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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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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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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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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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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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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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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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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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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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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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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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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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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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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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场检查笔录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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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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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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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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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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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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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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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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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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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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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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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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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录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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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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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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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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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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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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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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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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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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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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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调查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调查询问人: 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问:
答:
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调查询问人签名: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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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
坛城执停通 字( )第 号
违法(章)单位(人):
违法(章)地点:
违法(章)内容:
根据
的规定,请你单位接本通知书后,立即停止违法(章)行为,并携带
限于 月 日前,到
接受处理。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电话:
执法人员: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印章)
年 月 日
二联(交违法(章)单位(人)联 存根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场检查笔录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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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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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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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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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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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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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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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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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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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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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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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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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核查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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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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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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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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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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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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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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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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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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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停工(核查)通知书
坛城执停工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根据 的规定, 。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于 年 月
日 午,携带下列材料到 听候处理:
1、对上述行为的书面说明;
2、 ;
3、 ;
逾期不到或继续上述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被通知人(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联(存根 当事人)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复工通知书
坛城执复工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
行为。因你(单位)未能提供合法依据,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以 号《停工(核查)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停工。现已对问题处理完毕,同意你(单位)自即日起复工。
(印章)
年 月 日
二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
坛城执登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查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下述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由下述保管人员负责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销毁或转移。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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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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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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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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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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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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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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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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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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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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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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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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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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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
三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留存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理)案件催告通知书
:
因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对案件证据
实施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现登记保存法定时效已满,请接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到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领回被登记保存的证据。逾期不到,不影响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理)决定。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被送达人: 联系电话:
二联(通知联 存根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抽样取证清单
坛城执抽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本机关拟对称(单位)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查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将你(单位)的下列物品作为抽样取证的样品。抽样取证期间。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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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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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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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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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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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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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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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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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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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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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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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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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
三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留存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立案审批表
坛城执立案字( )第 号
责任者姓名
违法人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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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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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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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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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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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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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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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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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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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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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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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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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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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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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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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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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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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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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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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
坛城执权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进行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章):
二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坛城执听告字( )第 号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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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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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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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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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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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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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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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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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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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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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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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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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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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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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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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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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执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坛城执听通字( )第 号
:
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午 时,在
,就
一案举行听证。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由
担任主持人。
请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在前来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2、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告知本机关,并陈述申请主持人回避的理由。
(印章)
年 月 日
注:遇有下列情况,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主持人回避;
1、主持人是本案的调查人员;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以影响公正听证的。
二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
坛城执听通不字(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就
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因
(超过法定期限、不符合听证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举行听证。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章):
二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坛城执听公字(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午 时,在
(地点),公开举行
一案的听证。
特此公告
(印章)
年 月 日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案由
时间 地点 方式
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人
案件调查人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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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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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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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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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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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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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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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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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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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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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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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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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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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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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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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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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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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其他人员
本案调查人提出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
兹将听证内容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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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案由
时间 地点 方式
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人
案件调查人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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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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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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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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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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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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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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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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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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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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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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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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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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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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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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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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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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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
其他人员
受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人主持了
一案的听证会,现提出听证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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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坛城执当罚字( )第 号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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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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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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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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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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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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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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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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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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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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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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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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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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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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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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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签名: 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证件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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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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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处罚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
交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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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当事人是否申请当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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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存根联 当事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NO
坛城执罚字( )第 号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被处罚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事实和理由:本机关查明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缴纳罚款,逾期按日加处3%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二联 (存根联 受处罚单位(人)联)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表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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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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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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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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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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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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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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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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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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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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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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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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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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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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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重大案件通案会审表
坛城执罚审字( )第( )号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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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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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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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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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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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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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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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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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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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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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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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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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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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会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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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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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处理审批表
坛城执案审字( )第 号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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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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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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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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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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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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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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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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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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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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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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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及证据
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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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及依据
办案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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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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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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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会签意见
会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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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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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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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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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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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结案审批表
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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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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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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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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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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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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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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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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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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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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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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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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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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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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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复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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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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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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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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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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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移送单
坛城执移字( )第 号
送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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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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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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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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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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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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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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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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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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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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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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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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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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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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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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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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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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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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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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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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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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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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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拍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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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摄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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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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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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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粘 贴 区 域
|
照片内容说明:
|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本案卷于 年 月 日立卷
本册连面带底共计 页 附证物袋
内装 件
立卷人
|
本案卷于 年 月 日经检验合格
检验人
|
金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送达回证
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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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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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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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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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名
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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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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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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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记明
代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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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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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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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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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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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送达文书应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负责
人代收。
2、如系代收,收件人应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或不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邀请其邻居或其他证人
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其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
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