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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04]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4-02-12 公开日期 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04]4号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机化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更好地为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市农机化事业不断推进,形成了农机生产、供应、维修、作业较为全面的农机化生产、服务体系。农机化的发展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技术手段,但也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拖拉机变型运输机销售、使用不规范,擅自拼装、改装和“黑机非驾”现象比较突出,农机维修网点无等级证和超范围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握当前农机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类农机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根本性好转

   2004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拖拉机超速超载、违章载人、无牌无证行驶;非法拼装、改装或超技术标准运行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农机维修网点无维修等级证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的企业、市场。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农机具技术状态和安全性能明显好转,机具上牌率、年检率明显提高,违章作业明显减少,农机事故明显降低,农机维修、供应市场进一步规范。

      三、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农机具年检审工作,提高机具的上牌率、年检率。

   开展农业机械年度检验,是对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实施技术监督的强制手段和有效途径,对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市农机部门要在加强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及时组织开展拖拉机、收获机械等农机具及驾驶操作人员检验工作,把好机具的入户关、检审关。严禁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机具发放牌证和办理年检手续,对准驾不符的要及时办理增驾等手续,做到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确保应检不漏。

   (二)强化执法检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运输机械,近年来在我市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严格履行职责,开展长效监督管理。市工商、质监、农机部门要联合对我市变型运输机销售、维修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超标车辆,私自改、拼装车辆行为,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市公安、农机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的路检路查,对超标准和非法改、拼装的车辆要坚决收回牌证,停止使用,严肃查处拖拉机违章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行驶等违章行为。加强对悬挂外地牌证长期在我市作业的拖拉机管理,对违反属地管理的,要严格办理转籍手续。坚决制止拖拉机作为群众走亲访友、赶集聚会、学生上学的客运车辆使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两忙期间,各镇要组织农机人员深入到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安全死角。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厂、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广大农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和业务水平,使广大从业人员、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守法经营的观念,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农机、公安、安监、工商、质监、新闻等部门领导组成。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共同协作,定期通气,及时沟通,协调行动,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镇(区)要把农机安全生产摆上政府议事日程,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村、户、厂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健全农机管理网络,将农机安全监理纳入镇(区)农技服务体系的公益性职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金坛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机 安全 整治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2月12日印发

  金坛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任务

  1.突出道路安全整治,加强对超速超载、违章载人、无牌无证行驶等拖拉机违章行为的处罚。

  2.以变型拖拉机为重点,严肃处理私自改装、拼装及超技术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现象。

  3.加强农机生产维修、供应行业管理,制止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配件。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机具技术状态和安全性能明显好转,机具上牌率、年检率明显提高,违章作业明显减少,农机事故明显减少,农机维修供应市场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工商、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农机生产、维修、供应市场的检查、整顿,农机、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道路车辆安全整治,新闻等部门主动配合。各镇(区)积极配合辖区内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各负其职,联合执法,做到组织、人员、经费、措施等工作落实。

  3.严肃执法,确保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行业要求,加强对各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做到严肃执法,规范执法,实现农机生产安全、高效。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自觉整改。

  5.巩固整治成果,实施长效管理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的检查、总结,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三、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1.2月份: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社会宣传,自查自纠,自行整改。

  2.2-4月份:组织发动开展农机具集中检审。

  3.4-10月份:组织开展路检路查,进行车辆和交通安全整治。

  4.8-9月份:对农机生产维修、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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