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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方案
索引号 014139556/2004-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数据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行服组[2004]第9号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04-05-21 公开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方案
坛行服组[2004]第9号
  
 
    创建文明城市,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是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为落实市文明委《2004年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三城同创”办《关于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的意见》精神,经“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文明市民教育为先导,以培养文明市民为目标,在“中心”倡导“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建文明机关”的新风,努力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气;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正平;副组长:曹国民、周学杨;成员:王云平、王月龙、陈美英。联络员:徐铭轶。
    三、竞赛活动内容
    1、加强文明市民教育,提高市民意识,文明意识。以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省编写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知识读本》和市“三城同创”办公室印制的《市民行为规范》、《金坛市民文明公约》为基本教材,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基本知识的教育。要充分利用简报、板报、“中心”局域网和电化教育等阵地,以便民利民为核心,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为重点,引导大家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平等、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倡导爱岗、守纪的敬业精神,制止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
    2、开展“文明市民”、“优秀文明市民”和“模范文明市民”的评比活动。在认真进行市民教育的同时,在“中心”广泛开展争创、评比活动。在此基础上,向市推荐3至5名“优秀文明市民”候选名单,市里将采用印制选票的形式,进行全社会公开投票推举100名“优秀文明市民”、10名“模范文明市民”。
    三、活动范围、对象、条件
    (一)活动范围、对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文明市民条件:
    (1)爱党爱国爱金坛;
    (2)改革进取爱科教;
    (3)遵纪守法爱公物;
    (4)敬老扶幼爱家庭;
    (5)礼貌待人讲友善;
    (6)保护环境讲美化;
    (7)婚育新风讲优育;
    (8)爱岗敬业讲奉献;
    (9)见义勇为当表率;
    (10)建设金坛当模范。
    具备上述条件并作出显著成绩者,可评为优秀文明市民;作出优异成绩者或作出特殊贡献者,可评为模范文明市民。
    四、活动步骤
    活动从2004年5月下旬开始,至2005年8月完成评比推荐。
    第一阶段:2004年5月下旬——6月为思想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2004年7月——2005年5月为教育、争创阶段。“中心”党工委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意识、市民意识教育。在广泛教育的基础上,把争创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2005年6月——2005年8月为评比推荐阶段。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到争创活动中来,切实增强市民意识和文明意识,把参与争创活动的过程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
    2、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比质量。评选“优秀文明市民”、“模范文明市民”是一项细致而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在评比中,要采取自下而上、群众评议、公开投票、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好中选优,使评比出来的“优秀文明市民”、“模范文明市民”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也是学习、宣传先进人物的好机会。通过评比,扶正压邪,弘扬正气。同时,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与“中心”开展的其它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振奋精神,推进改革,搞好服务,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三城同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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