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市早日跨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行列,现根据坛委宣字(2004)第1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活动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文明市民教育为先导,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在全局倡导“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建文明城”新风,努力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道德规范;努力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气;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夯实基础。
二、竞赛内容
1、加强文明市民教育,提高市民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局机关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五下午和双月第一个星期六的学习日时间,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看录像、听讲座、座谈等方式,以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省编写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知识读本》和市“三城同创”办公室印制的《市民行为规范》、《金坛市民文明公约》等内容为学习重点,旨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平等、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倡导爱岗、守纪的敬业奉献精神,制止封建迷信,聚集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
2、层层开展“文明市民”、“优秀文明市民”、“模范文明市民”的评比竞赛活动。局党组将根据评比条件,结合平时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进行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向市推荐1至2名“优秀文明市民”候选人名单,参加全社会公开投票推举100名“优秀文明市民”、10名“模范文明市民”的活动。
三、竞赛范围、对象、条件:
(一)竞赛范围、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文明市民条件:
(1)爱党爱国爱金坛;
(2)改革进取爱科教;
(3)遵纪守法爱公物;
(4)敬老扶幼爱家庭;
(5)礼貌待人讲友善;
(6)保护环境讲美化;
(7)婚育新风讲优育;
(8)爱岗敬业讲奉献;
(9)见义勇为当表率;
(10)建设金坛当模范。
具备上述条件并作出显著成绩者,可评为优秀文明市民;作出优异成绩者或作出特殊贡献者,可评为模范文明市民。
四、竞赛步骤:
竞赛活动从2004年5月下旬至2005年10月底基本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4年5月下旬——6月为思想发动阶段。成立领导班子,制定活动计划,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2004年7月——2005年5月为教育、争创阶段。根据活动计划进行教育、培训。
第三阶段:2005年6月——2005年8月为评比推荐阶段。
第四阶段:2005年9月——2005年10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金坛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名单材料进行复审,从中挑选出一批“优秀文明市民”、“模范文明市民”候选人,通过公开投票推举的方法,评出100名“优秀文明市民”、10名“模范文明市民”。评比结束后,市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我局将在活动中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五、几点要求
为使“争创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在我局扎实推进,取得成绩,必须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双庆
副组长:杨晓清、徐卫平
成 员:陈春梅、王建华、王伟政、马迎俊、牟潍
陈春梅同志为联系员。
2、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总结评比。利用多种形式讲解开展该项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大力营造人人踊跃参与,个个积极投入,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气氛,变要我创为我要创。采取群众评议、局党组审定的方法评选先进。
3、突出活动重点。我们要把“争创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与创建好班子、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几个重点: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二是建章立制,实行目标考核;三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当好楷模;四是发现典型、弘扬正气,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执法群体形象。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