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春梅同志任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牟潍同志任常州市金坛药品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卫平同志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