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徐惠中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外事、人事、机构编制、体制改革、人民武装和地方志工作。
吴晓东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计划(信息化建设)、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国土、城管、房改、交通、旅游、人防、信访、政府法制和机关事务工作,协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徐国庆同志:分管环保、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和民族宗教工作,协管地方志工作。
邓 行同志:分管科技(地震)、教育、金融、保险、邮电、无线电管理工作,协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盛建良同志: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经济协作、工商行政管理、物价、贸易、粮食、供销、烟草、供电、三电、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监督工作,协管外事工作。
袁月冬同志:分管外资、外贸、外经、开发区、侨务和对台事务工作,协管外事工作。
王生大同志:分管农业、多种经营、农机、水利、气象、公安、司法行政、民政、老龄和茅山老区开发工作,协管人民武装工作。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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