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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3-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字〔2003〕44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3-05-12 公开日期 2008-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坛文字〔2003〕44号

  为了切实加强文化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各项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

  一、聘用监督员:

  拟聘请思想好、作风正、责任心强、工作业绩好的在职人员和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同志12名。

  二、监督内容:

  1.局系统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

  2.局系统重要的人事安排;

  3.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局党政领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

  三、监督方式:

  1.会议的方式:由局行政或党组召集相关会议评议监督;

  2.书面的方式:监督员将要反映的问题可以用书面的方式呈送给局领导;

  3.谈心的方式:监督员可以直接找局领导反映问题;

  4、电话的方式:监督员可以通过电话向局领导反映问题。

  四、注意事项:

  1.被监督对象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

  2.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在7日内作出答复;

  3.监督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反映问题。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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