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文化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各项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
一、聘用监督员:
拟聘请思想好、作风正、责任心强、工作业绩好的在职人员和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同志12名。
二、监督内容:
1.局系统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
2.局系统重要的人事安排;
3.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局党政领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
三、监督方式:
1.会议的方式:由局行政或党组召集相关会议评议监督;
2.书面的方式:监督员将要反映的问题可以用书面的方式呈送给局领导;
3.谈心的方式:监督员可以直接找局领导反映问题;
4、电话的方式:监督员可以通过电话向局领导反映问题。
四、注意事项:
1.被监督对象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
2.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在7日内作出答复;
3.监督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反映问题。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