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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索引号 014138844/2003-0001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人字〔2003〕第3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3-08-04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0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关于200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坛教人字〔2003〕第33号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和我局下发的《金坛市教育人才交流市场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精神,现对今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今年师范毕业生就业原则为坚持学历从高、素质从优,通过考核竞争,择优录用。

  2.本科毕业生以在高中就业为主,在高中落实不了单位的,通过考核竞争在市区初中择优录用,其余人员到农村初中“双选”就业;

  职业教育师资和专科毕业生须参加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录用资格考核,经考核合格可胜任教学工作取得录用资格人员方可到市人才交流市场双向选择就业,没有取得录用资格的毕业生不得进入市场参加“双选”。

  3.今年师范类毕业生仍在市教育局下达的就业计划内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4.由于今年初中师资紧缺,常州师范五年制专科毕业生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以到乡镇初中“双选”就业。

  5.为鼓励优秀毕业生来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今年对常州师专五年制毕业生,根据《2003年市区中小学暑期进人计划的通知》精神,择优录用前三名在市区小学“双选”。

  6.教育人才市场定于8月6日上午8:00在市实验小学举行,毕业生应带毕业证、学位证和自荐材料及相关证件进入教育人才市场与用人学校洽谈。各单位要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作好宣传版面或介绍材料,携带单位标志牌、公章等进入市场设置摊位,招聘毕业生。

  7.经考核已被学校录用的本科毕业生,在补签“人事代理协议书”后可直接到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录用手续。

  附:1.教育人才市场运行规则;

   2.教育人才市场运作程序;

   3.毕业生报到须知。

  二〇〇三年八月四日       

  教育人才市场运行规则

  一、教育人才市场是以市场原则调节和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它以教育行政部门计划指导下的双向选择为原则。本次教育人才市场,为金坛市今年计划内师范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和学校自主选聘毕业生提供服务。

  二、进入教育人才市场选聘毕业生的单位为本市有接受毕业生计划的学校,进入教育人才市场自主择业的为本市今年计划内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录用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学校选聘毕业生或毕业生选择学校必须在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内进行,用人单位应积极完成接受计划。

  四、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必须体现“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有性别歧视,不得无理拒绝毕业生的选择要求,对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应作出明确的解释。

  五、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录用本乡镇或居住较近的毕业生。

  六、双方洽谈成功,必须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报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教育人才市场运作程序

  一、8时前用人单位进入市场设置摊位。

  二、毕业生持有关能证明本人身份和水平的材料与用人单位见面,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

  三、双方洽谈成功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四份)

  四、毕业生持协议书、自荐表等到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毕业生统一于8月15日上午持教育局行政介绍信到学校报到;

  二、报到后,毕业生将户粮关系和“入户卡”交学校统一办理户口关系登记手续;

  三、毕业生的工资,从8月起按工资表列对应的学历层次标准执行;

  四、毕业生于8月20日上午8:00前到教师进修学校(现金沙中学)参加新教师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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