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管道空混液化气已于今年3月底顺利投产,并在部分小区正常供气。为使企业经营成本得到合理补偿,并有利于扩大用户,促进管道燃气的良性发展,我局对金溪管道空混液化气生产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根据目前空混气与瓶装液化气的比价关系,参照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结合金坛实际并兼顾供需双方利益,核定了管道空混液化气供应价格,报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到户价为3.6元/m3;
2、工商企业用气:到户价为5元/m3。
3、燃气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扩大用户。同时,要提倡文明服务,保证优质气源安全到户。
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