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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溪管道空混液化气供应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3-0002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3]86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3-08-26 公开日期 2008-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溪管道空混液化气供应价格的通知
 
关于金溪管道空混液化气供应价格的通知
坛价管[2003]86号
      我市管道空混液化气已于今年3月底顺利投产,并在部分小区正常供气。为使企业经营成本得到合理补偿,并有利于扩大用户,促进管道燃气的良性发展,我局对金溪管道空混液化气生产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根据目前空混气与瓶装液化气的比价关系,参照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结合金坛实际并兼顾供需双方利益,核定了管道空混液化气供应价格,报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到户价为3.6元/m3
      2、工商企业用气:到户价为5元/m3
      3、燃气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扩大用户。同时,要提倡文明服务,保证优质气源安全到户。
      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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