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口罩、消毒液等与防治“非典”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苏价电传[2003]27号)精神,为促进防治“非典”商品生产,保障供给,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决定对我市用于生产口罩、消毒液的相关原材料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施临时干预措施的主要原材料暂定为:卫生纱布、三氯异氰尿酸、次氯酸钠、冰醋酸。
二、具体干预措施,主要采取控制利润率和差价率的方式。
(一)对本地原材料生产企业实行成本利润率控制,工厂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5%。
(二)流通环节,对批发企业实行差价率控制。其中卫生纱布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三氯异氰尿酸、次氯酸钠、冰醋酸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2%。
为确保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企业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以上各项干预措施和品种将视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防治“非典”的大局出发,严格遵守各项临时干预措施,不得超过规定的成本利润控制率,差价控制率。
四、物价部门将依照省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保障“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五、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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