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程度不同的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导致部分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我市与非典型性肺炎防治相关商品的过度上涨,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确保价格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稳定,现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和金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行政干预措施。做好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敦促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单位以及粮油副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全市防治“非典”的非常时期,要识大体、顾大局,严格执行防治“非典”的金奶花等21种药品和消毒剂等5种相关商品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认真执行规定的利润率、差价率及最高限价,严禁突破破。
二、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切实加强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宣传,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宣传到位,确保行政干预政策不留空白点,防止哄抬价格等严重违法行为下乡。要充分发挥村级义务价格监督员作用,密切掌握农村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列入干预范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过度上涨,要及时上报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2831944,胡舒辉)。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争取支持与配合,借助他们的力量,做好提醒、告诫、劝阻工作,稳定农村市场价格。
三、主动配合监督检查。要主动配合市物价局查处趁机擅自提高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搞价格欺诈,牟取非法利益等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并要建立与防治“非典”相关商品价格的定期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而形成价格部门严格管理、经营者主动约束、消费者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物价助理员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好职能,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为我市防治“非典”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