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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市尧塘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3-0000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3]2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3-03-25
公开日期
2008-03-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市尧塘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市尧塘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3]27号
你院《关于住院费收费标准调整申请》悉。鉴于你院对原病房进行了改造,新购了不锈钢床,每个病房并安装了彩电(有线电视)、空调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病房床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1999]59号)精神,对照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按20元/床、日收取。使用空调按4元/床、日标准另收空调费。
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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