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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华罗庚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3-0000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3]2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3-03-10 公开日期 2008-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华罗庚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华罗庚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3]23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有关收费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按下列规定向有关学生收费:
     1、体检费:7元/生、次(对一年级新生收取);
     2、英语口语等级测试费:8元/生、次(对参加测试的学生收取);
     3、信息技术等级测试费:26元/生、次(对自愿参加测试的学生收取);
     4、理科实验操作考查费:10元/生、次(对参加考查的学生收取);
     5、补课费:1.2元/生、课时(对参加补课的高三学生收取)。
     上述规定从2003年春学期执行。一俟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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