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收发、档案、信访、提案、保密、督查及财务管理和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物价工作情况综合和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起草或审核全局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价格综合工作。
负责价格法制工作,督查单位内部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调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等工作;承担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本系统普法、精神文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
承担国家、省及常州市工农产品价格和房产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主要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食盐、药品、燃气、普通商品房、爆破器材、粮棉油茧价格和机电排灌水价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工农产品、房产价格和有关商品的价格管理办法、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物价调节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工农产品、房产价格和有关商品价格动态监测;协调、处理工农产品及房产价格争议。
(三)收费管理科
承担国家、省及常州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主要包括教育、建设、交通、规划、劳动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医疗、邮政、电信、电视、物业、中介、金融等服务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有关收费及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和年检制度,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及服务价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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