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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协助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14138991/2003-00006
主题分类 粮食、盐业、烟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粮食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粮字(2003)25号 发布机构 粮食局
生成日期 2003-06-02 公开日期 2008-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协助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协助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坛粮字(2003)25号

    当前夏粮收购在即,“非典’’防治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和省局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非常时期的粮食购销工作,保证收粮职工和卖粮农民的身体健康,现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做好农村“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粮食企业购销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自身发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非典防治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宣传引导,做好“非典”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结合粮食购销工作,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预防“非典”知识,并引导农民科学防范,破除迷信,讲究卫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建立严格的预防监控机制,,做好重点部位预防工作

  要加强对粮食购销业务人员的管理,近期尽量减少到疫区出差,必须到疫区的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接待,要仔细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并要做好防治工作;加强对临时工、农民工等流动性人员莳管理,确保其严格遵守有关防治工作规定,防止交叉感染;加强摸底调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有关人员的隔离消毒,跟踪监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粮店、粮站、粮库、粮食加工等地方是农民群众经常聚集出入的场所,各单位要制订专门的防治预案,做好消毒工作,特别是在夏粮收购期间,更要完善预防措施,发放预防宣传材,保证收粮职工和交粮农民的身体健康。

        四、坚持两手抓,夺取“非典”防治和粮食工作双胜利

        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支持当地。‘非典”防治工作。积极做好当地粮油市场供应和收购工作,防止出现粮油价格和市场波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非典”防治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粮食工作同样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疫病防治与粮食工作的关系。在深入开展“非典”防治工作的同时,牢牢抓住粮食中心工作不放松,既要关心和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能,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夺取“非典”防治和粮食中心工作的双胜利。

   

           

                                                                        金坛市粮食局

  200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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