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坛政复[2003]15号,市政府同意金坛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决定从2004年元月1日起启用新印章。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机关 印章 使用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