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市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市监察局《关于开展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至12月底,在建设局系统开展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歪风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从10月中旬至本月底,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并结合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单位或个人能够主动作出深刻认识,并退出违规款项的,可视为主动纠正,视情节免于追究或从轻处理。
二是组织检查阶段。11月中旬,局党委、局纪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的,督促其整改,并作出组织处理或追究纪律责任;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局党委和局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是情况汇总阶段。12月上旬,各支部、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查处违纪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形成单位专项清理的书面情况汇报,于12月10日前报局纪委。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对单位的检查内容
1、今年以来,各支部、各单位是否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无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和进行专题检查,招待费用同比上升或降低的幅度。
2、各支部、各单位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公务接待规定,制度是否健全,接待费用有无严格的报批、审核制度。
3、有关责任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监管和审计,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内容
1、有无接受可能对正常执行公务有影响之宴请的。
2、有无用公款互相宴请的。
3、有无发放或使用代币购物券的。
4、有无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招待费用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的。
5、有无在经营性饭店宾馆用公款宴请赊账欠款的。
6、有无借婚丧喜事、子女入学、就业等事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
7、有无用公车钓鱼、扫墓的。
8、有无借开会、庆典等活动之机发放礼品或纪念品的。
9、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招待费用明显超支,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二是采取措施,严明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坚决查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三是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歪风的蔓延,以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抄送:市纪委、市廉政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