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推广各镇在小城镇建设规划方面的成功做法,促进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鼓励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对乡镇村镇建设规划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镇工业园区有持证单位编制控制性详规;
2、完成镇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
3 、加强高等级公路两侧村镇规划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违章建设项目立案率达100%,查处结案率达95%;
4 、新建项目有持证单位编制详细规划达95%;
5、“一书一证”、“一书二证”按规定申报,发放率达100%;
6、完成市、镇布置的其他规划工作。
二、考核细则
1、目标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值:第1项20分、第2项15分、第3项20分、第4项20分、第5项20分、第6项5分。
2、考核依据:分别以规划文本、文件台账、专项考核结果、年报统计等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并依据此考核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考核方式:年度统一考查,查阅台账,全面汇报相结合。
4、考核时间:2002年1月13日上午8:00。
5、考核地点;带台账及汇报材料等到市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