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建议和提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局日常收文的登记、分送、传阅、催办及发文的登记、会签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核算、全系统装备、后勤、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退休、辞退、辞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计划、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基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安排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认真执行系统财务、审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的预算、核算、决算;负责本系统收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统一管理行政性收费票据;监督管理本局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指导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法制科
承担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注册登记科
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审核、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登记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本局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的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全县(市)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指导本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合同科
依法组织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交易活动及其经营行为;对全市经纪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负责办理企业抵押物登记,依法受理合同鉴证、合同行政调解,组织监管拍卖等行为;指导经纪人协会和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平交易科
依法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打击流动领域走私贩私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承担查处市场交易中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市场监督的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