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机构概况 > 内容
 
信息名称 金坛市物价局主要职能
索引号 014138828/2001-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01]14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1-12-28 公开日期 2008-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物价局主要职能
 
金坛市物价局主要职能
坛政办发[2001]142号
      (一)职能调整
   1、强化的职能。①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负责向市政府或上级物价部门提出依法采取干预措施的建议。②建立和完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制度,强化成本约束机制。③加强对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的指导,依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2、转变的职能。进一步减少政府制定价格(收费)的品种和范围,弱化对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直接管理的职能,建立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实现从定价、调价为主,向制定和落实市场价格竞争规则、当好裁判为主的工作职能转变。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全市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
    2、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建立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度、物价调节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实施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市场价格走势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4、指导、监督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
    5、协管省及省以上制定的商品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并组织具体实施,提出相应的价格和收费调整建议。
    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制定全市价格管理目录,管理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制定市管商品价格(收费)的作价原则和办法;发布价格公告,组织价格听证。
    7、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8、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