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含行政附属编制2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8名,其中: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主任)4名。内设机构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计财科、市容管理科(宣传法规科)、户外广告管理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再单独设置内设机构,其日常工作分别由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市容管理科(宣传法规科)、户外广告管理科承担,其中“宣传法规科”更名为“法制科”,并独立挂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城市管理局编制数的基础上,再增加行政附属编制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增加科长1名,副科长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