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档案局(馆)机构设置情况
金坛市档案局(馆)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协调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起草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及局(馆)行政综合性文件;负责局(馆)的文秘、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指导工作及档案学会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执法宣传科)
贯彻实施上级档案部门制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建设规范,制定业务指导工作计划、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档案业务工作及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市范围内档案工作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协调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三)保管利用科
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建设。对馆藏档案及资料进行安全保管、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咨询服务,负责馆藏珍贵档案资料及破损、霉变、褪色档案资料的修复、抢救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划控、解密和开放工作;负责档案馆库房日常管理及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工作,负责档案馆档案保护技术装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四)征集编研科
负责接收金坛市级机关、团体、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有关金坛地区的重要档案和资料;负责征集金坛地区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负责档案资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和陈列展览工作;负责《金坛市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