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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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概述】 2012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以加强规划编制研究,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为重点,大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积极打造“阳光规划”品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规划制度。全年制定出台《金坛市城乡规划审议决策制度》、《金坛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金坛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金坛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金坛市建设项目规划变更管理办法(试行)》、《金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金坛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金坛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等一批规范性文件。规划项目审核坚持分级审核制度,建立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等规划管理制度。

  规划编制。重点对城乡规划空间布局一体化进行研究与探讨,组织开展《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特色空间研究》、《城市色彩研究》和《东二环景观提升和城市设计规划》、《金坛市防震防灾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社区发展规划初步成果,完成滨湖新城核心区周边地块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华罗庚科技园规划和建筑单体通过专家评审;钱资湖风光带规划基本完成。结合新一轮《金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重新评估原有镇村布局规划。薛埠、尧塘两镇完成总体规划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朱林镇、直溪镇、儒林镇、指前镇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签订镇总体规划设计协议,完成基础资料调查研究工作。指导落实长荡湖旅游规划、东方盐湖城、润祥茶博园、22个环境整治保留村庄规划等一批重点重大项目规划。

  规划管理。根据规划分级审议制度,组织召开各层次规划审议会议。全年共组织召开1次规划委员会、5次规划评审委员会、6次专家咨询会、10次规划审议组会议和45次局规划审查例会,完成《玉山花园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半岛珑庭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开发区招商大厦建筑方案》、《丹金溧漕河水上服务区》、《金广场》等21个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规划服务。围绕提升规划水平目标,积极打造“阳光规划”服务品牌,积极配合城市产业、现代服务业招商做好规划服务。全年共办理选址意见书45件,规划面积230.61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2 件,计用地面积309.55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0件,建筑面积365.37万平方米,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89 件;编制规划条件190份,面积636.22公顷;竣工核实189件,面积205.8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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