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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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概述】  2011年,全市城乡规划继续以打造“阳光规划”品牌为抓手,严格贯彻城乡规划法,加强规划编制,引导城乡建设。

  规划制度。通过研究和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拟《金坛市城市管线管理实施细则》、《金坛市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金坛市公示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金坛市非建成区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讨论稿。

  规划编制。依托城乡规划全覆盖的初步成效,结合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现状及城乡建设需要,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基本完成规划纲要,进入论证阶段。委托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滨湖新城和华罗庚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钱资湖滨湖风光带规划进行进一步提升。有序推进老城区规划更新工作,着重研究出台城市中心节点“老政府、总工会地块”的规划条件;启动东二环沿线城市设计和景观提升规划,丹金溧漕河景观改造规划工作。编制完成薛埠镇句曲山庄南侧地块、薛埠镇海底水库南侧地块、金花河南,纬六路北侧地块、南环二路北,金江苑南侧地块、南环二路南侧、金宜公路东侧三号地块等多个地块10余宗地共计70余万平方米的规划要求。

  规划管理。按照城乡规划决策制度,对规划建设项目实行分级审查,通过每周例会制度、规划审议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规划评审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引进施工图面积预测绘制度,实行预测绘超容一票否决制;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执行审定的建筑方案,做到小变更例会研究,大变更规划评审,较全面地解决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对以前毛地出让的开发项目实行工程许可与预销售联动机制,根据拆迁进度,核发工程许可和预销售许可,实现此类开发项目健康有序推进。加强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查力度,完成水岸风华、绿岛、塑料厂地块、天誉物流、峨嵋菜市场、城东医院、玫瑰园、都兴家具厂地块等36项规划建筑方案,组织规划评审或专家咨询会议10余次,确保规划方案审查工作有序推进。

  规划服务。全力提升“阳光规划”服务品牌,结合“十二五”规划制作《山水名城,宜居金坛》城市形象宣传片,并为市、镇(区)和经济管理部门举办招商会和项目推介指定使用。积极组织和配合城市产业、现代服务业招商做好规划服务。全年办理建设项目规划申请837件。其中,选址意见书108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0件,计用地面积386.54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94件,计建筑面积340.25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类189.6万平方米);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36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112件,竣工核实面积317.28万平方米;编制规划条件117份,规划用地面积421.8公顷(其中经营性条件55件,用地面积123.5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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